科技在進步,人們工作的方式也在演進。越來越多的人工具在手,隨時隨地可以工作,因此所謂的SOHO族(Small Office, Home Office)和「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成了時髦。而為了節省成本提升效率,外包如今也是許多企業經營的新王道。
不過,這類新興的「零工經濟」(gig economy)也衍生一些勞資新問題。這類的工作多半零星瑣碎,個別單項的酬勞不多,工作者做完交件一旦碰到酬勞延遲支付的問題,可能因法律規範不明、打官司曠日費時且不敷成本而求助無門。
在美國紐約擔任「行銷顧問」自由工作者莎拉絲,過去六年來她的工作是靠自己接案,幫醫療機構製作文宣吸引更多客戶。一家牙醫診所兩度延後了付款,她不得不打官司求償。為了爭取對方支付3500美元的酬勞,她得付出的代價是1500美元法律費用,外加因官司而60小時無法工作的連帶損失。
「法律程序只讓我感覺更加無力,」她說:「我彷彿是隱形人。」
「自由」工作者非「免費」
確實,「打零工」的自由工作者,一想到訴訟的曠日費時,遇到被賴帳的情況難免提心吊膽。不過,現在遇到類似的問題,他們可以打電話給市政府求救了。
《金融時報》報導,在紐約的自由工作者遇到雇主遲不付錢的情況,可以透過工會和市政府得到一些協助。從2017年5月開始,紐約成為全美第一個協助自由工作者領到僱主拖欠薪水的城市。這個俗稱「自由工作者不是免費」(Freelance Isn’t Free Law)的法案也對不依約付款者祭出罰則,包括連帶賠償和相關訴訟費用。
紐約市立法 為自由工作者追欠款
「零工經濟」在全球已成了年輕人的就業新趨勢。據金融時報的報導,英國的自僱(self-employed)工作者在2017年已佔了總勞動力的15.1%,而薪資延遲支付每年對英國經濟損失則達25億英鎊。隨著自僱人口不斷增加,美國許多城市,乃至義大利和南韓都有意效法紐約這個受好評的法令。
負責執行這個法令的紐約消費者事務局局長薩拉斯說,這項業務並沒有增加他們太多的工作負擔。「我們不需增聘太多人員。案件的流程迅速而且有足夠的鼓勵誘因,因為企業主不配合的話可能損失更多。」
大部分公司接到市政府的電話時會乖乖付錢。過去近兩年來,紐約市接到760通抱怨電話,協助追討的薪酬近100萬美元。六成以上的案件在90天內順利解決。
台灣中科評論薩拉斯說,市政府可能比州或聯邦級的機關更適合處理這類糾紛。因為「許多州和聯邦的法律都是幾十年前制定的,未必能反映目前新興產業和經濟的變化」。她說,對於工作本質的變化,「市政府可以做較快速的因應」。
經歷了一段找工作的漫長旅程,有些心得想跟找第一份工作的新鮮人分享,小廢物如我,第一份台灣中科工作找了四個多月,日子之難熬,內心之痛苦,同儕之比較,家人之‘’關心‘’我想找過工作的人大概都能體會我在講什麼吧!哈哈!!其實也並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找不到「滿意適合」的工作,至於所謂的滿意適合的工作要怎麼定義呢?這就是我今天想跟大家分享的了這篇文章前半部,我直接單刀直入說明我認為找工作時應該要有的心態和準備,分為六項。後半部則是小廢找工作的過程,希望能讓你知道這世界曾經有人跟你一樣迷茫
一、 先定義你所想找「理想工作」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以我來說,我希望我的工作具備以下六樣條件(舉例)
1. 科技業或新創
2. 薪水介於xx~xx萬之間(年薪及月薪都先想好)
3. 工作2-3年後可以累積自己的專業能力和變成一個有價值的人
4. 跟聰明厲害的主管和同事一起努力工作,並且不要有勾心鬥角的職場事務
5. 工作地點位於xx市或xx市
6. 不要有惡性加班文化的公司
這個條件可以訂得很細,也可以簡單扼要,透過設定條件來釐清自己的目標,如果說你連自己想要什麼都不知道,那要怎麼去說服主管你適合這份工作呢?
二、當你設定的條件一直找不到工作時,要回頭檢視自己的條件是否合理。例如你月薪開公道價八萬一,但是在公司眼裡可能覺得不太公道,可是究竟我在市場的行情是何如呢?我建議最快也最準的方式就是,直接詢問在相同產業的同儕好友或學長姐,當然你不要要求人家給你一個確切的數字,畢竟薪資是個人隱私,但你可以問說我這樣開有機會嗎?或是詢問對方一個區間,我想好朋友都會樂意跟你分享的,前提做人不要太失敗。但若你條件合理,公司開的很低,那就罵一聲他媽幹廢物公司,林北人才未來國家棟樑你懂不懂?
三、請比你更優秀的人替你檢視你的履歷有沒有什麼可以改進或更好的地方。通常剛開始求職時會覺得自己精心做出來的履歷真的是太完美了,但若請旁觀者幫你看,就可以發現漏洞百出,從排版、用字遣詞、是否言簡意賅地提到優勢、動機是否明確等各方面都可以找到更好的呈現方式,履歷是公司對你的第一印象,替履歷好好畫個妝,相信會讓對方對你的第一好感度大增。
四、找工作一段時間後最容易洩氣,不要輕易妥協,知道自己的原則條件是合理的,就要好好保持自己的信心和原則,好工作值得等待。剛開始找工作時會對工作有很多的期待,例如薪資、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發展性、興趣等,但隨著時間慢慢過去,漸漸的就會開始想是不是有工作就好了,管它多少錢,能活下去就好了,先找個工作就好了,之後再看看吧,都好啦!我是不是人生廢物啊?諸如此類負面的想不斷浮出,這是很正常的,你可以抱怨,可以難過,但哀傷之後還是要振作起來啊!你想過什麼樣的生活?如果妥協的話,過去那些努力算什麼?好的工作就是比較少,那就代表更要花時間仔細尋找,要有耐心,加油!(這是我朋友鼓勵我的話,我謹記在心
,也想與各位辛苦的求職者分享)
五、朋友和網路的資訊大家找工作的時候通常都會參考網路,看看哪家公司好,哪個單位雷?但台灣中科公司很大,撰文者所待的職缺跟你要應徵的職缺可能完全不同,即使是同一家公司,不同的部門不同的職缺和不同的同事都會影響到這個職缺的好壞,再者同一份工作每個人的感受也不同,或許對他來說很好的工作,但是對另一個人卻是超級屎缺完全不適合,找工作絕對要參考網路資訊,但是不需要因為網路的資訊將一家公司拒之門外;好公司有屎缺,壞公司有好缺,適合別人的不一定也適合自己,不適合別人的,說不定你做起來得心應手,不要因為特定文章就封鎖某些公司,我想跟主管面試過後,心裡就會有一些底知道這家公司的特性,可以多嘗試,等要做抉擇時再找人請教也不遲。
六、求神拜佛
找工作這種事很講求緣分,不一定是你不夠好,只是沒有遇到適合的對象(職位),觀世音菩薩我平常都有扶老奶奶過馬路,拜託讓我找到好工作啦!我找工作到後期超級絕望,基本上有不錯的廟就順路拜一下,挑一間去認真祈求,跟神明說我理想工作的條件,請祂幫忙,最後居然在拜拜完的30天內找到現在的工作,即使是巧合我也非常感謝神明幫忙哈哈。
大概這樣,以上是我個人想法,我認為最重要的是一、二跟四,祝各位帥哥正妹都找到年薪三百萬的工作,重點要相信自己啊!!!!
從紐約市的經驗中,關於自由工作者權益的相關法律教育仍有加強的空間。根據統計紐約的自由工作者總數大約15萬人,不過2018年接到的510個投訴案件裡,絕大多數來自年輕、以英語為母語、高教育、高收入的工作者,相較之下,收入較低、外來移工佔多數的自由工作者,像是保母、清潔工和看護工這類自由工作者,投訴比例相對極少,而他們可能更需要尋求法律保護。
加州新法令 自由記者憂飯碗不保
此外,一些長期習慣於自由工作的人和雇主,也要適應新的法台灣中科令。
據《哥大新聞評論》網站的報導,去年美國加州高等法院對「Dynamex」 貨運快遞公司的判例,引發了一些自由記者恐慌。法院認為該公司援引法令錯誤,把快遞貨車司機列為獨立契約員工(independent contractor,簡稱IC)而非正式雇員,讓司機失去了州法律保障如最低工資、加班費等正規員工的權益。
這個判例為獨立契約工(IC)建立了三個判別標準,適用範圍包括鋼管舞女郎、髮型師、和自由記者。
判別標準第一個是IC必須「工作相關表現不受雇主的控制和指導」,第三點則要求「工作者通常從事與所從事工作性質相同的獨立行業,職業、或業務」。不過最有爭議的是第二點,身為獨立契約員工,從事的必須「在所僱用企業常規業務外」的工作。比較清楚的例子像是水電工幫為餐廳修理廁所,這自然是符合這個「常規業務外」的標準。但是自由記者符不符合規定,顯然有爭議的空間。
固定為報紙寫專欄的專欄作家,或是長期在外地提供採訪和影音圖片的自由記者,到底算不算是非「常規業務」?
原本這判決是要保護勞方,不料卻有些新聞媒體擔心公司違反規定,乾脆取消了和專欄作家、特約記者的合作關係。
記者、貨車司機和鋼管舞者,能否用同樣標準一概而論?曾擔任美國記者與作家協會主席,過去二十年一直全職擔任自由記者的多亭加(Randy Dotinga)說,「事實上,很多人做得很好,我們工作也算很有保障。我敢說,如果我過去二十年待在報社的記者,我可能被資遣好幾次。但是身為自由工作者,反讓我得以一直擔任記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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